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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推广绿色建材划出10项重点

发布时间:2021-05-12

明确三项基本原则 6月底前出《目录》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先行先试。选择试点项目探索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压实采购人落实政策的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提高绿色建材在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工程中的比重;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实施监督管理,引导采购人、工程承包单位、建材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6月底,建立《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到2021年底,建立覆盖项目招投标、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项目全过程的绿色建材管理制度;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新建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工程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进入《目录》内产品超过1000个,全市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产品超过500个。


“建立《目录》可以提升大家对这项工作的认知,知道去哪里查绿色建材产品。另外,《目录》对于企业来说其实是一个白名单,可以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从这两项来说,《目录》都是推动绿色建材使用很好的抓手。”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佛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要想《目录》中的绿色建材产品落实到项目上,还必须建立全过程管理,保证绿色建材的应用。


8类项目中选定试点 10项任务要落实


那么,佛山市将选取哪类项目开展试点呢?佛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了8类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工程。同时,鼓励将社会投资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新建工程项目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期限为2年。“具体选取哪些项目作为试点项目,还要根据项目情况、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协商安排。”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10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完善绿色建材标准、健全配套政策制度、建立绿色建材目录、选定试点工程项目、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实施绿色建材采购、扎实推进合同融资、实施试点项目闭环管理、落实政策资金支持、开展试点质量总结等,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例如,在建立绿色建材目录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责任单位为:佛山市住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各区政府。主要任务为:建立《目录》,满足《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有关规定的产品,及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列入《目录》内。摸查佛山建材行业现状,推动符合《基本要求》的本地建材产品进入《目录》,鼓励绿色建材产品进行认证。建立产品进入《目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目录》内建材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等;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包括积极开展绿色建材工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开展绿色建材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建材推广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等;三是做好跟踪评估。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难点堵点,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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